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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无锡市工伤保险费率下调

更新时间:16-05-05

2016年无锡市工伤保险费率下调  

  
  

       最近,我市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 

  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照“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的原则,结合我市现行费率水平和基金运行情况,按照《国民经济分类》(GB/T4574-2011)标准,将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行业风险类别由原三类调整为八类,新的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依次调整为: 

  0.3%、0.7%、1.1%、1.4%、1.5%、1.8%、1.9%、2.0%

  调整后市区平均费率由原来的1.31%降至1.02%,降幅22.3%。用人单位已按《无锡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执行费率浮动的,工伤保险费率在新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仍按原浮动档次浮动。本次费率调整后,一年可为参保单位减负1.73亿元。